(四)新技术、新模式应用项目支持内容:鼓励新技术、新模式应用,电子商务项目扶持补贴推动本地法人电子商务平台创新能力建设。支持标准:对企业在2020年实施该项目实际投资额的30%给予财政资金资助,每年最高不超过300万元。投资额包括实施该项目购买软件、硬件仪器设备与技术的费用、研发及委托开发费用、市场开拓费用,不包括购买原材料、房租、水电和差旅费等。(五)贡献奖励项目支持内容:鼓励电子商务平台企业或通过其平台进行网络销售的在深注册的集团内企业开展自营网络零售业务。支持标准:对纳入我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统计的网络零售额2020年度首次超过200亿元、100亿元、50亿元的企业,分别给予1000万元、800万元、3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每上一个档位奖励一次。已获得促进消费提升扶持计划相关资助的,不重复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