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内容。
近三年来,人工智能领域的企业承担市级以上项目或上一年度科研投占收入15%以上,或领导起草集团标准及以上标准并在市级以上信息平台上发布的,对自然语言处理、机器视觉、图像处理、机器学习等科研团队给予最高50万元奖励。同一科研企业(机构)一年内申报最多5人。
累计个人奖励80万元的,可以认定为一类福田人才;累计奖励50万元以上的,可以认定为二类福田人才;累计奖励20万元以上的,可以认定为三类福田人才。
二、申报条件。
(一)企业。
1、企业注册地、税务登记统计关系均在福田区,注册成立一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纳税,经营规范,信用记录良好。福田区科技创新局完成人工智能企业备案。
2、企业的主要业务是具有学习功能的计算机软硬件系统产品,或具有语音识别、图像识别、语义识别、专家系统等技术和产品的科技企业。
3、2019年以来,企业承担深圳市及以上人工智能相关项目,或上年度科研投入占收入15%以上,或牵头起草集团标准及以上标准。
(二)申请人。
1、申请人属于企业科研团队成员。
2、申请人必须在福田区连续缴纳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一年以上,诚信守法,无违法犯罪和不良记录。
三、支持事项。
(一)资金奖励。
同一项目符合下列条件的,按照从优不重复的原则予以支持。
1、承担市级以上项目(同一项目不得重复申请奖励)。
(1)承担深圳市人工智能项目并获得资金资助的,最多可申报2人。2人以上,最多可申报3人。人才奖励最高10万元/人。市级项目包括: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深圳市科技奖励项目、基础研究项目(重点项目)、平台和载体项目中的重点实验室项目
、深圳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创新创业项目中的技术研究项目、协同创新项目中的国际科研合作项目、深港澳科技计划项目、技术转资助项目等。;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深圳市发改委人工智能相关项目。
(2)承担广东省人工智能项目并获得资金资助的,最多可申报3人。2人以上,最多可申报4人。人才奖励最高10万元/人。
(3)承担国家人工智能项目并获得资金资助的,最多可申报4人。2人以上,最多可申报5人。人才奖励最高10万元/人。
2、科技研发投入占收入的比例。
(1)科技研发投入500-1000万元(含500万元),科研投入占收入的15%以上,人才奖励最高10万元/人。最多可申报一人。
(2)科技研发投入1000-5000万元(含1000万元),科研投入占收入15%以上,人才奖励最高10万元/人。最多可申报2人。
(3)科技研发投入5000万-1亿元(含5000万元),科研投入占收入15%以上,人才奖励最高10万元/人。最多可申报3人。
(4)科技研发投入1亿-5亿元(含1亿元),科研投入占营收15%以上,人才奖励最高10万元/人。最多可申报4人。
(5)科技研发投入5亿元以上,科研投入占收入15%以上,人才奖励最高10万元/人。最多可申报5人。
3、牵头起草标准。
企业牵头起草人工智能技术相关团体、地方、行业、国家或以上标准,并在市级以上信息平台上发布的奖励,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执行。
(1)牵头起草一个与人工智能技术相关的团体或地方标准的,最多可申报深圳补贴奖励一人。2个以上,最多可申报3人。人才奖励最高10万元/人。
(2)牵头起草一个与人工智能技术相关的行业或国家标准的,最多可申报3人。2个以上,最多可申报5人。人才奖励最高10万元/人。
(二)福田英才认定。
申请人可以根据政策内容和自愿原则申请福田人才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