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区委区政府一号文《宝安区大力发展工业互联网赋能制造业转型升级的若干措施》具体任务安排,区工信局于2021年6月11日组织开展第一批工业互联网资源池企业申报工作。为加深政策影响力,扩大资源池遴选范围,现开展第二批企业申报工作。
一、资源池定位
资源池是为区内制造业企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升级提供数据采集、网络改造、平台部署、工业软件、系统集成、安全防护等解决方案及咨询、诊断等专业服务的各类平台商服务商的集合。
二、资源池范围
(一)工业互联网数据采集企业,是指为区内企业提供生产数据、经营数据、管理数据等大范围采集与传输服务的单位,包括可编辑逻辑控制器、可编程自动化控制器、集散控制系统等工业控制产品,以及具有强通信能力的自动化生产、检测、物流等设备。
(二)工业互联网网络企业,是指为区内企业提供5G、以太网、IPv6等内外网建设、网络接入服务和标识解析应用等服务的单位,包括面向工业OT层的通信网关、物联网模组、交换机、光纤接入设备、工业无线设备等网络设备,以及面向工业企业的网络接入和标识解析等各类服务。
(三)工业互联网平台企业,分为双跨平台、行业性平台和专业型平台。其中双跨平台是指获得工信部认定的跨行业跨领域平台;行业性平台指实现跨企业生产要素泛在连接,提供供需对接、交易撮合等服务的平台;专业型平台指通过互联网的方式为制造业企业在设计、生产、管理、服务等环节提供技术赋能的平台。
(四)工业软件与APP企业,是指为区内企业提供应用于工业领域或工业场景下的各类软件系统或应用程序的单位,包括研发设计、生产管控、经营管理等。软件系统或应用程序应能够支撑实现订单、物流、设备、原材料等工业要素资源跨企业互通与优化配置。
(五)工业互联网系统集成解决方案商,是指为区内企业提供面向多个工业场景需求的集成解决方案的单位,如可提供数据采集、自动化实施、软件部署、安全实施等在内的整体解决方案服务,并具备技术支撑和建设能力的企业。
(六)工业互联网安全服务商,是指为区内企业提供面向生产运行过程的安全产品和安全服务的单位,如边界防护类设备和系统、数据保护类设备和系统、安全监测类设备和系统等安全产品和集成、运维、安全评估、咨询等安全服务。
(七)工业互联网第三方服务机构,是指为区内企业发展工业互联网提供咨询、诊断、评估等专业服务,培训、对接、推广等公共服务的单位。
三、项目扶持措施
对于通过遴选进入宝安区工业互联网资源池的企业,区工信局将:
(一)落实一号文相关要求,对于入池企业,给予企业补贴每家20万元奖励。对年营业收入超过2000万元的,追加30万元奖励。
(二)入池企业的相关产品均可纳入《宝安区工业互联网产品服务目录》,并将通过公众号等新闻媒体渠道进行广泛宣传,促进入池企业产品或服务的普及推广。
(三)优先对接战略咨询、投融资、人才培训等资源,促进入池企业发展壮大。
四、申报主体要求
(一)申报主体包括制造业企业、软件企业、信息通信企业、互联网企业、通信运营商等。其中企业要求在宝安区内注册,具备法人资格,通信运营商包括其在宝安区设立的分支机构。
(二)申报主体要求运营和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社会信用,具备较强的经济实力和技术研发创新能力。
4. 佐证材料(标注*号的为涉及到相关打分项的材料,请企业尽量提供;其余材料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提供):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所提供的工业互联网产品或服务相关的专利、软件著作权等知识产权证书复印件,企业技术中心等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
(3)*研发团队人员不少于5人、不少于3个月的社保证明、劳动合同、学历学位证书等复印件;
(4)*所提供工业互联网产品或服务的合同复印件(合同首页、内容页、落款等关键页即可,不少于三份);
(5)*上一年度的纳税清单或清缴证明;
(6)具有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7)已纳入广东省工业互联网生态供给资源池的企业需提供相关批复文件;
(8)附件一中所需要的其他佐证材料。
(二)时间要求
申报单位根据要求填写和准备材料,于9月6日
六、补充说明
(一)申报单位应确保所填报的信息真实、客观、完整,因提供不当信息造成法律后果的,申报单位须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如涉及第三方单位用户隐私信息的,应征事先得第三方单位同意。
(二)对已纳入广东省工业互联网资源池的企业,发生名称变更、股权结构或业务方向变更的,应参照本通知要求提交完整材料,并提交申请变更请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