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单位 :
为了积极推进科技创新
载体建设 ,按照《 宝安区 创新引领发展实施办法
》 (深宝规[2020 ]11 号)文件的
有关规定 ,现启动了
2021年国家 、市科技创新
载体申报工作 。
详细情况如下 :
一、申报条件 。
国家 、省、市科技创新载体
配套奖励同时应满足以下
条件 :
㈠基本条件 。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注册地点在宝安区 ;
2.申报主体属于企业 的, 统计关系在宝安区 。
(二)申请国家 、省、市
科技创新载体配套奖励 ,除 项目申请基本条件外,还应 具备 以下条件 :
1.科技创新载体有下列
资格之一 :
(1)国家 、省、市科技
主管部门认定的科技创新载体
(或 科技主管部门科技创新载体
建设项目计划 );
(2)经国家 、省、市科技
主管部门认定为众创空间 、 创客空间(或科技主管部门众创空间 、创客空间建设项目计划
中 );
(3)或者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企业;
(3)载具位于宝安地区 。
二、奖励 的标准 。
1.对获得国家科技创新载体 认定的,给予园区运营管理 机构 300万元的深圳补贴 奖励 ;对获得省、 市级 科技创新载体建设资助
的,按省、市 财政资金50%给予园区运营管理 机构 奖励 ;
2.对获得国家级众创空间认证 的,给予空间运营管理机构 200 万元的深圳补贴
奖励 ;对 获得省、市级众创空间 ( 创客空间 )载体建设
资助 的,按省、市 空间运营管理机构
给予 奖励 ;
3.单个科技创新载体可 获得累计最高300万的深圳补贴 奖励 ; 单个众创空间 ( 创客空间 )可获得累计
200 万的深圳补贴 奖励
。
三、申报材料 。
(一)项目申请表格(在申报 制度完成后生成打印 );
(二)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 复印件 ;
(三)法人授权委托书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其 所在 企业 出具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 复印件 和项目经办人
身份证 复印件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
(四)科技创新载体资格认定 证书复印件(认定文件 、项目立项文件
、项目合同等 资料 均可);
(五)省、市级科技创新载体提供 省、市资助到账凭证 。
四、申报程序 。
报关单用填写资料
,在线填写 。